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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19 城的數目(耶2:20-37)- 吳牧師

當神藉耶利米控訴祂的百姓所犯的罪時,說:「猶大阿!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28節)我們似乎看到先知幾近顫抖的聲音,臉上流露的悲愴之情。以色列人曾承諾的「除祂以外,再無別神」,已成了謊話虛言!

不但這樣,當人眼中無神時,更是目中無人。人既看不見神在應有的位置,也就不懂得以該有之義來對待自己和別人。因此人們「衣襟上有無辜窮人的血」(34節)。或許這不是目的,但卻是人在爭取自己利益最大化時的結果。沒有共存,只有輸贏。

在先知耶利米的時代,猶大的過犯已是積重難返。他們憑靠自己的一切外交和軍事努力都必徒然,神的判決已清楚地臨到:「因為耶和華已經棄絕你所倚靠的,你必不因他們得順利。」(37節)既是這樣,先知的宣告豈非徒勞,可以有些什麼意義呢?

耶利米對以色列人大聲疾呼的背後,仍是神那期待背道者回歸的心。對神不敬虔、對人不公義的人,若認識自己過犯,選擇悔改回歸真神,又怎會不蒙悅納?憂傷痛悔的心,神豈會輕看?

惟有當我們真認識自己的過犯、不再迴避的承認自己的罪,才能真正的倚靠祂。我們或許不像以色列人在信靠和離棄間的搖擺,卻又可曾在這事或那事上輕忽了神的提醒,使我們承認耶穌為救主和生命之主的禱告成為空言?我神的數目,未必與我城的數目相等:但在事業上依賴自己的聰明、別人的賞識;在家庭裡的愛情與親情,也超過對神的感情。

人不自知,惟有在聖靈的光中得見真光,就勇敢地為自己曾有的偏離和愚昧而悔恨,而恢復與主的親密。

回應:

「主啊!求讓我對祢的認識不是風聞,而是經歷。在祢的真光中得見自己的敗壞和不配,就在祢的恩典中把榮耀全歸與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