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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2019 常存盼望(耶29:1-14)- 吳牧師

西底家作猶大王的時候,以色列人已兩次被擄到巴比倫。「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先知、和眾民、並生存的長老,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的。」(1節)目的是要堅定他們的信心,順服神的安排。

被擄的人恨不得馬上就可以得到回鄉的自由。但耶利米勸告他們建造房屋、栽種田園,又娶妻生子(5-6節)。也就是說,被擄的人需要清楚瞭解:他們在巴比倫不會只是一年兩年的短時間,而需要有長期居住異鄉的認知。而且既然他們住在那裡,就是要成為好公民,為居住地求平安,自己也得到平安(7節)。

其實,信靠神的人無論居住在那裡都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真正的家鄉在天上。然而,當仍然在地上的時候,就要盡當盡的本份,我們的生活就成為美好的見證。所以,我們要為鄰舍、為社區、為我們生活圈所遇到的人和事祈求,願主的恩典臨在,神的名被高舉、得榮耀。

被擄的猶太人要在外邦長期居住既是事實,就不要道聽途說,輕信馬上就可回鄉的謊言(8-9節)。不過,神所定的被擄之期是以七十年為限。時候到了,就要歸回。耶利米強調,「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14節)

被強迫離開家園是苦難而屈辱的經歷。然而,神所賜的是平安的意念,叫他們末後有指望。在世上我們也許會遇上各種不如意的事,但主基督就是我們的盼望,藉着禱告和尋求就能與祂建立更親密的關係。

回應:

「主啊!在我仍在地上生活的時候,求祢引領我盡本份,好讓我和我的家庭在社區鄰舍中成為祢美好的見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