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家第一家 > 靈修札記 > 07/04/2019 求告(哀3:26-66)- 吳牧師

07/04/2019 求告(哀3:26-66)- 吳牧師

當幾近絕望的時候,我們會怎樣求告神呢?先知耶利米被關在水牢中,他這樣呼喊:「耶和華阿!我從深牢中求告祢的名。」(55節)神豈不知他被關在監牢裡?但禱告中把我們的境況向神陳明,能幫助自己認清所處的環境和光景。

然後他明確地懇求:「耶和華阿!祢見了我受的委屈;求祢為我伸冤。」(59節)耶利米遵從神的吩咐,向眾人直言神黙示的話語;結果雖或未至於觸犯叛國罪,卻肯定被一些人標籤為親巴比倫派。直言無諱卻被人懷疑動機,以及背後隱藏之意。在罪的世界裡,人都以自我中心,只聽愛聽的、卻過濾掉不願接受的事實;人與人的溝通何等困難。因此,主耶穌教導門徒們不要信口開河:「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

耶利米又告訴神:「耶和華阿!祢聽見他們辱罵我的話,知道他們向我所設的計,並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口中所說的話,以及終日向我所設的計謀。」(61-62節)神的眼目遍察全地,耶利米受到怎樣的屈辱和設計,祂當然知道,並且知道得很詳細。在生活中我們所遇見的挑戰和試探,祂都瞭解,祂也明白哪些是我們人能承受,哪些需要祂額外的保護。

最後,耶利米求告神:「耶和華阿!祢要按着他們手所作的,向他們施行報應。」(64節)先知並沒有通過人脈和政治網絡,去尋求自己的「公義」,卻把一切交在主手中。這也是使徒保羅對羅馬教會弟兄姊妹的教導:「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

回應:

「主啊!感謝祢應允我們有向祢呼求的權利。在面對羞辱、委屈、冤枉時,我可以向祢求告,因為祢必要審判眾民,在人間彰顯祢的公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