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家第一家 > 靈修札記 > 07/30/2018 過猶不及(王下10:18-36)- 吳牧師

07/30/2018 過猶不及(王下10:18-36)- 吳牧師

主耶穌在回答文士有關律法誡命的問題時這樣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12:29-31)神是獨一的主,愛祂要全心全意。

耶戶在撒瑪利亞用計,與約拿達把所有巴力先知、祭司和拜巴力的人聚在巴力廟內,全數誅殺(18-25節);他又派人毁壞巴力柱像、拆毁巴力廟,在以色列中滅了巴力(26-28節)。

然而,巴力信仰雖被徹底消滅,但耶戶仍然敬拜設在但和伯特利的金牛犢,犯了耶羅波安的罪(29節)。聖經用「不盡心遵守」(31節)來形容耶戶。這是十分嚴重的指控。無論舊約新約、猶太人非猶太人,神對所有跟從祂的人要求都一樣,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祂。

神使用耶戶去成就祂向以色列所定的旨意,又應許他說:「因你辦好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亞哈家,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30節)然而,我們注意到耶戶的「過猶」與「不及」,他的行動在一方面越過神的命令,因此神也責備他,要向他施刑罰(何1:4)。而在另一方面卻又未有盡力,犯了和耶羅波安一樣的罪。因此,他在位的時候,常受到亞蘭王哈薛的攻擊,使他的疆域縮小(32-33節)。

在風起雲湧的歷史浪潮,我們實在看見神信實可靠、公義和慈愛永遠長存。神的話既是確定的,就成為我們生活得力的重要應許。祂的話不落空,也是我們行事為人的重要約束。我們需要反思有沒有輕忽神的話語,有沒有以聖經作為生活的方向和準繩,有沒有把自己的意思強加在神的話語上,以致過猶不及。

回應:

「主啊!願聖靈保惠師幫助我忠於祢的話語,不加添、也不折扣。在生活中按祢真實的話語行事為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