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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2018 祭司的班次(代上24:1-31)- 吳牧師

《歷代志》記錄了大衛在以色列的領袖高峰會議上,宣告聖殿事工的執行單位,是由亞倫兒子以利亞撒後代十六個族長,和以他瑪子孫八個族長,合共二十四人帶領祭司小組。他們掣籤分班,每班次的祭司們每年在耶路撒冷聖殿輪值事奉約兩週,然後回到各自的家鄉。(4-6節)這樣的安排到了耶穌時代也是一樣:施洗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就是屬亞比雅班次的祭司(10節,路1:5)。其他的利未子孫也分班次掣籤,以配合祭司的事奉。(20-31節)

雖然祭司們每年只在耶路撒冷聖殿值班一段相對較短的時間,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一年只需要工作兩週。其實,他們的主要職任是在家鄉教導鄉里鄰舍藉著摩西律法認識神,以及在《利未記》中規定除聖殿外的其他工作。

我們今天不在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神。平日從事各行各業的弟兄姊妹,在主日的時候聚集起來,一同敬拜神。有人傳講信息、有人帶領唱詩、有人禱告、有人司會、有人看顧兒童、也有人接待新朋友。專職傳道人在教會裡永遠只屬少數,弟兄姊妹才是教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然而,信徒的事奉並不僅限於教會。「人人皆祭司」的身分在主日崇拜拜結束以後仍然在繼續,只是在教會裡藉此而事奉神的「人」不同了。對大部分人來說,除了專職傳道人,在教會活動的時間相對而言都比較短,更常參與的事奉其實是在家裡、在單位裡。

無論我們在教會參與什麼事奉,回到家裡都是百分百牧者——牧養自己的兒女、配偶、父母。孩子長大了不住在一起的,或者父母不在身邊的,都需要關懷代禱。到了公司單位,我們又都是宣教士,以活出基督的生命為見證,並且在朋友間傳揚救恩的福音。

回應:

「主啊!願祢的靈提醒我要成為事奉的人,不僅在教會事奉,也要在家中、工作的地方,活動的塲所,榮耀祢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