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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2018 負責行政的人(代上26:1-32)- 吳牧師

除了直接在聖殿事奉神,做「人前」的工作,利未人還被安排做一些「人後」的事情,如守門(1-19節)、看守和管理庫府和聖物(20-28節)、以及分派在約但河西和約但河東處理神和王的事務(29-32節)。他們所做的事情,我們大可稱為「行政事務」。

我們容易有意無意之間,把行政和總務的事情看為「屬世的」。因此,負責的弟兄姊妹只要有行政方面的才能,其他並不重要。但這觀念卻是錯誤的!處理行政方面的才能固然要有,但負責的弟兄姊妹更要有比其他人成熟的屬靈生命,因為他們會面對更多的試探;惟有處理得當,才能在弟兄姊妹中和世人面前成為美好的見證。使徒行傳中記錄初期教會被分別出來,處理「吃飯」問題的執事,就是「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徒6:3)。

如果把當日這些利未人,與今天教會同工類比,或許可以認為看門的就是處理堂務的和辦公室同工;庫府的是財務同工;而外派的則是與社區聯絡的。這些事奉,不會在主日崇拜、團契聚會中顯山露水,但卻對教會運作有極大的影響。堂務和辦公室人員沒有盡心竭力,聚會環境一定出問題,甚至崇拜過程也受到干擾;財務同工沒有理好教會的賬,會造成被攻擊的破口,弟兄姊妹也失去藉奉獻而親近神的福份;與社區聯絡的同工如果能做好協調工作,使教會與鄰居有著和睦關係,不但能彼此守望相助,更能在地區發揮屬靈影響力。

當十二使徒向大家宣告,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由七位執事管理行政事務時(徒6:3-4),不是說明誰比誰地位高,而是神家的每樣事情,都需要大家同心合意、分工配搭,各人的恩賜在不同的崗位上充分發揮,以榮耀神的名。

回應:

「主啊!為教會的行政同工向祢感謝,因祢賜他們智慧以處大小事情;更懇求祢保守他們的屬靈生命,在祢的愛中不斷成長成熟,高舉祢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