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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2019 神的棍與杖(賽10:1-19)- 吳牧師

使徒保羅在寫信給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的時候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

既然所有掌權的都是出於神,凡治理的就當知道所做的事都需要向神匯報。這無論是對於以色列、猶大,還是亞述、巴比倫等國的領袖,都是客觀事實,完全沒有分別。任何領袖都當存敬畏的心,尊重神所賜的職份。

神藉先知以賽亞警告猶大國中的瀆職官員,他們對百姓行不公平、不公正、不公義的事,神會以亞述為祂「怒氣的棍、惱恨的杖」刑罰他們,使他們無人可以依靠、沒有榮耀可以存留。同時,祂也預告了不認識神的亞述行惡過份,存心要以自己的軍事武力毁滅、吞併別國,所以神也「必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榮耀。」(12節)

今天如果我們在事業、家庭、或者事奉上稍稍有些權柄,就應當格外謹慎,處事要秉公行義,絕不一口兩舌。因為人在做、神在看,濫權者將必受刑罰。若有時必須對犯錯的人作出懲處,也應要斟酌再三;因為知道權柄是從神而來,自己是神所用的棍和杖,就要知道適當的刑罰是要保護大多數人的權益,更讓犯錯者汲取教訓,回轉過來,從此不再犯;但卻不能因此而誤用權柄,內心高傲,自以為高高在上。

另一方面,有時我們被不合理對待、被打擊報復,雖然不高興,卻也不必太灰心失望;反要看為是神藉著人的管教,讓我們思想最近有沒有遠離神,生活上有不合祂心意的地方;「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來12:6),為要叫我們這些跟從基督的人,在祂的恩典中屬靈生命能不斷長進。

回應:

「主啊!願祢保守我時刻儆醒,永遠伏在祢的權柄之下,沒有逾越過份的地方;又懇求在祢的管教中賜下恩典與憐憫。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