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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19 神的僕人(賽42:1-25)- 吳牧師

先後面對亞述、巴比倫攻擊的猶大以色列人,在讀到先知以賽亞所傳遞、又記錄下來神的話時,確能大得安慰;因為神說:「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6節上)神扶持、神幫助、神佑蔭,是神選民的福分。

然而,身為神的選民,也有神交付的責任,就是「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6下-7節)換句話說,以色列人的使命是要成為人神之間的橋樑,帶領非以色列人認識神,脫離敬拜假神的束縛,得到真正的自由,能分享以色列人所得的屬靈福氣。

這也是使徒彼得在寫信給散居各地的基督徒時所提醒的:「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今天我們信主的人有著被神創世以前在基督耶穌裡揀選的身份,成為被萬王之王所派定的祭司,能敬拜讚美所創山造海的神,在世界中被分別、被潔淨、專屬於神。但尊貴身分並不是停留在這裡,而更要成為神美德的宣揚者,讓人們能夠認識到神帶領人出黑暗、進光明的奇妙。

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沒有很好地完成神僕人的使命,反而在不少事情上被不認識神的民族帶偏、同化。只有在基督耶穌的身上,我們才看見神僕人該有的形象,並且成為願意跟從祂的人所學效的榜樣。

神已宣告了祂的心意:「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彎曲變為平直;這些事我都要行,並不離棄他們。」(16節)既然如此,我們這些效法耶穌基督的人,又該怎樣配合祂的行動呢?

回應:

「主啊!我不能憑自己做什麼。但當在祢的光中看見祢僕人的模樣,就願意效法祂的一切。懇求祢的靈親自帶領我的人生,成為能被祢所用的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