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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2019 在水火中保護的神(賽43:1-13)- 吳牧師

大衛在聖靈的感動中,曾寫下膾炙人口的詩:「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詩23:1)他又說:「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詩23:4)

先知以賽亞在安慰雖然還有差不多一個世紀,卻終會無法逃脫被巴比倫大軍劫擄厄運的以色列民時,同樣充滿了「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是我的救恩,我還怕誰呢」(詩27:1)的激情。因此,他宣告神的應許,說:「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蹚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燄也不著在你身上。」(2節)原因簡單明瞭,沒有別的,就是「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3節上),並且「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4節上)。

先知講論的聽眾,是當日的以色列民;但在神的靈黙示中記錄下來,也成為今天祂對我們所說的話。我們所信靠的神,是獨行奇事的主。祂怎會看人為寶為尊?祂又怎會愛人如此?我們實在不能看通識透。然而,祂既有這樣的應許,我們就完全相信、就坦然接受。在祂的愛中親近祂、認識祂,成為祂的僕人,見證祂所說的:「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10-11節)

神願意一些人先承受祂的恩典,親嚐救恩的滋味;又讓後來的人因他們的見證就能有福同享。這正如使徒保羅在談論到神的救恩時,對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們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在平凡的生活中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就是真正的善。使人們聽到看見我們的口傳身證,就認出我們是跟從神的人,願意羡慕加入、同為神的兒女,一起共走天路。

回應:

「主啊!是的,因祢的同在,雖或經水火之災,卻依然有著自祢而來、沒有人能奪去的平安喜樂。無與倫比的祢是惟獨真神!感謝讚美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