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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19 獻兒女為祭(耶19:1-15)- 吳牧師

耶利米時代以色列人效法鄰邦外族的巴力崇拜。父母為了自己的好處建壇燒香,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子,作為燔祭獻給巴力。神藉着先知明確宣告:「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題說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5節)因此,當神審判的日子來到時,舉行這些祭典的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將成為崇拜假神者被殺戮之處(6節)。耶利米打碎從窯匠那裡買來的瓦瓶,宣示這樣的刑罰無可挽回。

受現代教育影響的我們,也許完全感受到把自己兒女獻為燔祭是何等殘忍和可怕。只是我們會否在不自覺中把兒女推往假神的祭壇前呢?社會上人們吹噓絕對自由和相對道德: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被蠶食、會上癮的管制物品逐步解禁。絕對化的「自由平等」成了被膜拜的假神偶像。但同樣「這不是我所吩咐的,不是我所題說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5節)受造的人惟有遵循造物主的心意而行,才能讓自己和下一代享受真正的平等和自由。

神願意父母把孩子帶到祂的面前,事奉和榮耀祂的名。亞伯拉罕曾照神的吩咐,在摩利亞山獻上以撒,神卻為他預備了燔祭的公羊(創22:1-19)。哈拿在撒母耳斷奶以後,就讓他留在示羅跟隨以利,終身歸與神,(撒上1:1-28)。耶穌也被約瑟和馬利亞,按照摩西律法所記,帶到耶路撒冷獻與神(路2:22-24)。

到了今天,許多教會也有孩童奉獻禮:在眾人表明孩子是神所賜的産業,所有權屬於神;父母願意順服在神面前,按照聖經的教導養育孩子,使他一生都不偏離主的道。雖然生活在「自由化」的社會環境中,但孩子的身心靈卻在神的保守看顧中健康成長。

回應:

「主啊!我願把孩子帶到祢的面前,求祢施恩施憐憫,保守他雖在假借自由之名而罪惡泛濫的社會中生活,得蒙祢的保守看顧,全然歸向於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