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聽過聖經中彼得曾經問耶穌:「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而耶穌的回答是:「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18:21-22) 七十個七次也就是完全饒恕,不再計較的意思。
當亞當初遇夏娃,他稱她為「骨中之骨、肉中之肉」。然而,當他們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後,亞當對神稱她為「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夫妻之間出現矛盾,我們也許會效法亞當的禱告:「神阿!你怎麼賜給我這樣的丈夫/妻子。」屬靈生命好些的也許會視為神把自己淬煉成精金的「爐火」;而差些的就更抱怨連連了。
其實夫妻兩人來自不同的家庭,即使來自相同地方,也在不同的環境中長大。面對生活上的事情需要解決時,常常會有不同的想法和做法。這本來沒有什麼奇怪。只是人往往會高估自己的意見,更容易從針對事、轉為貶抑人。有人開玩笑說,最考驗夫妻感情的是讓他們把房子推倒重建,新房子蓋好了,婚也就離了。因為無論在外型設計、內部裝潢、選擇材料、包工支出等事情上,夫妻都可以有不同意見。而在溝通過程中,若不謹慎處理,只是一味堅持自己的想法,很容易就傷害了對方的感情。
不過,我們也不是不能饒恕。只是在這饒恕上加了好些「如果」:如果向我道歉,我就既往不咎;如果知錯能改,我就決不計較;如果怎樣怎樣,我就一定原諒。七十個七次耶穌所說的饒恕,實在不是人所能做到的。
然而,耶穌並沒有開彼得的玩笑。對弟兄尚且要饒恕七十個七次,對丈夫妻子、父母子女,那就更不用說了。在人不能,在神卻是萬事都能。使徒保羅在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傳講愛的真諦時說「不計算人的惡」,他分明不是在講人的愛,而是在說神的愛。因為「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即使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都不能叫神的愛與我們隔絕。
只是我們這器皿的容量實在太小,承受不了這許多神的愛。惟有在聖靈的引導下,我們甘願成為祂的管道,把神流進來的愛也流出去,特別是流通到自己的家人身上,又讓主源源不絕的愛繼續流淌進入自己的心中。當然,若涉及到家庭暴力、心理疾病等,我們需要智慧地處理。但如果主能饒恕我們七十個七次,我們又豈能不饒恕同一屋簷下的家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