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家第一家 > 靈修札記 > 05/22/2019 新約(耶31:23-40)- 吳牧師

05/22/2019 新約(耶31:23-40)- 吳牧師

使徒保羅告訴信徒:「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如有誰能守全備的律法,他是無可指責的。但從以色列歷史裡,我們卻看到這並不現實,「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好消息是「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31節)並且這新約也擴展到外邦人!

與舊約相比,新約是神宣告:「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33節)。因此,信徒們遵守的不是外在的規條,而是內在的更新改變,律法的遵守成為生命的本能。並且「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34節)這認識不是頭腦的知識,而是生命的連結。

我們出生就歸屬於亞當,有的是天然舊我的生命,是悖逆神的、不順服的。但因信靠道成肉身、為我們罪被釘死而又復活的耶穌,就歸屬於基督,成為新造的人。基督在我新生命裡,新我也在基督裡,兩下合而為一。新生命在基督裡通過與神親近不斷成長成熟,就活出基督榮耀的樣式。順服行神道成了自然的選擇而不再是勉強的行為。雖然在地上罪的環境中生活,我們無法達至完全,但卻不斷朝着目標方向邁進,新生命本身成為基督救贖的見證;也吸引未信的人進入新生命的群體中,悔改歸向基督。因此,新約並不是規條律例,而是基督本身。

有了基督的生命,使人自由的全備律法就成為人認識神、認識人的途徑;既明白神的性情,也瞭解人的軟弱。

回應:

「主啊!感謝祢的道成肉身,感謝祢為我而死,感謝祢為我復活,又賜我永遠的生命!願屬祢的人都在祢翅膀的蔭庇下為祢而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