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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2019 摩押(耶48:1-25)- 吳牧師

先知耶利米在預告摩押將受的刑罰時,羅列出長串地方的名字:尼波、基列亭、米斯迦(1節)、希實本、瑪得緬(2節)、何羅念(3節)、魯希坡(4節)、底本(1節)、亞羅珥(19節)、亞嫩(20節)、何倫、雅雜、米法押(21節)、伯底比拉太音(22節)、伯迦末、伯米恩(23節)、加略、波斯拉(24節)等。說明受審判的不是個別城鎮,而是摩押全地。

摩押與以色列人有血緣關係,他們的先祖羅得是亞伯拉罕的姪兒(創11:27);大衛的曾祖母更是摩押女子路得(路4:21-22)。然而,當以色列人還在曠野、未進入迦南的時候,摩押王巴勒曾因害怕以色列人眾多,就雇用巴蘭企圖咒詛他們(民22:5-6),失敗以後又使用巴蘭的計策誘使以色列人犯姦淫和跪拜偶像,破壞他們與神的關係(民25:1-17)。

以色列與摩押是來往密切的鄰邦,恰如我們時常往來、卻仍未信主的親戚朋友、甚至家人。我們常說要發揮屬靈的影響力,以基督的愛去愛身邊的人。然而,我們也應當注意,生命的影響往往是雙向的。在我們的屬靈生命影響着旁人的時候,我們的生命也受到身邊其他人的影響。我們看待事物的價值、對事業的追求、育養兒女的方式、怎樣對待父母,在與他人的交流中影響着別人,但也受到別人的影響。

使徒保羅勸勉在羅馬的信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生活在未信的親友圈裡,我們惟有常浸潤在主的話語中,以祂的道更新心思意念,才得以站立得穩。

回應:

「主啊!求祢保守我的心,使我不致羡慕世人的追求;卻定睛注目在祢的身上,使我的生命意義不轉移,就是榮耀見證祢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