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家第一家 > 靈修札記 > 07/28/2018 行義過份(王下10:1-17)- 吳牧師

07/28/2018 行義過份(王下10:1-17)- 吳牧師

耶和華神曾對以利亞說﹕「將來躲避哈薛之刀的,必被耶戶所殺;躲避耶戶之刀的,必被以利沙所殺。」(王上19:17)耶戶審判的刀是厲害的,一經出鞘,竟然停不下來。

政治手腕嫻熟的耶戶,威嚇在撒瑪利亞的耶斯列領袖和教養亞哈子孫的人,命令他們殺掉亞哈70個兒孫,把頭送到耶斯列,以表明無意爭戰(1-7節);他又藉此向耶斯列的眾民表明,自己誅滅亞哈家族的正當性,且已得到貴族們的絕對支持,以鞏固自己王的地位。

他殺盡亞哈家在耶斯列的家人、高級官員、親朋好友、王室祭司(11節),以後又在撒瑪利亞也做了同樣的事(17節)。在耶斯列往撒瑪利亞的路上,他又把仍未收到北國政變消息、自稱要探望耶洗別和王室的猶大亞哈謝王兄弟42人一網成擒,推到剪羊毛處的坑邊盡數殺掉(12-14節)。

為顯明他殺戮的合理性,耶戶強調:「由此可知,耶和華指着亞哈家所說的話,一句沒有落空;因為耶和華藉他僕人以利亞所說的話,都成就了。」(10節)神確實藉先知以利亞向亞哈宣告了他的審判;也確實吩咐膏立耶戶為王,成為祂刑罰的杖。然而,他大發熱心的殺殺殺,是不是就完全合乎神的心意呢?耶戶的曾孫耶羅波安第二為王的時候,神的話臨到先知何西阿:「再過片時,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何1:4)。可見,耶戶毫無節制的殺人,已超出了神要藉著他所做的了。

在人類歷史中,耶戶式的人物絕不罕見。人們常以「替天行道」等類冠冕堂皇的名義,而肆行殺戮逼迫之事。即使教會內,諸如「異端審判所」的存在亦明顯「行義過份」。我們要常在聖靈的光照下反躬自省,特別在與不同文化信仰的人來往時要小心,免得自以為忠誠聖潔,卻墮進了魔鬼的陷阱而不自知。

回應:

「主啊!求祢賜我智慧的心,能清楚明白祢的心意;使我在追求祢公義聖潔的時候,又效法祢慈悲憐憫的愛心。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