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之家第一家 > 靈修札記 > 08/02/2019 責任(結18:14-32)- 吳牧師

08/02/2019 責任(結18:14-32)- 吳牧師

我們每個人都受原生家庭的影響。然而,原生家庭並不決定我們的一切。每個人仍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當時以色列人有「父債子還」的錯誤觀念,因此俗語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19節)彷彿孩子得永遠背負着父母的罪。然而,先知以西結馬上斬釘截鐵地駁斥:「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19-20節)各人必要在神面前擔起自己的責任,父母子女都是這樣。

但神也為犯錯的人開出一條新路:「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21-22節)神是公義的神,祂不以有罪為無罪;但祂也是慈愛的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

神的心意從舊約到新約到將來一直是這樣,祂的慈愛永不改變。因此,使徒約翰強調祂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如果我們成長於敬虔愛主的家庭,那感謝神,因為父母祖輩成了我們效法的榜樣。但如果我們的父母信仰不堅定,又或者自己成長於破碎混亂的環境,今天都不能成為我們追求親近神的障礙,也不能成為放任自己遠離神的藉口。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我們要成為敬虔家族的起首,子孫效法的屬靈榜樣。這是我們的責任。

回應:

「主啊!願祢親自帶領我的家,掌管我們的一切。使『基督是我家之主』不僅僅是裝飾物上的話,而是屬靈的實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