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將以色列人驅散到列邦,按他們所行的惡施行審判和懲罰(19節)。但神卻應許:「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引導你們歸回本地。」(24節)並且潔淨他們;賜他們新心新靈,又將神的靈放在他們中間,使他們能順從律例、遵行典章(25-27節);「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28節)洗淨污穢、新心新靈、聖靈內住,這救贖的應許直到基督耶穌的降生、受死、復活才得以實現;並且這救恩從以色列人擴張到萬國萬民,使一切信靠基督的都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又有聖靈的印記成為末後得産業的憑據。
神藉以西結清楚說明:「以色列家阿!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2-23節)以色列人能從被擄之地重回迦南,不是由於他們作出什麼特殊貢獻,也不是這個民族出色過人,而是神的名要在列國中顯為聖、得榮耀,就特意揀選了他們。從以色列人的經歷,人們能夠認識到神的信實、慈愛、公義等種種特性;他們負有特殊的使命。
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也是一樣,正如使徒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既然本是不配、就全是恩典。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惟有神獨生子耶穌將祂顯明。當信徒們活出內在基督復活的生命,人就能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歸榮耀與三一真神。
回應:
「主啊!願祢的名藉着信靠祢的人在萬國中被高舉、在萬民中被頌揚。我是祢手中的工作,全按着祢的心意在基督裡做成。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