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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7/2018 當受讚美的神(代上16:1-43)- 吳牧師

常有初信的弟兄姊妹謙卑地說,不懂得怎樣禱告。其實,除了把自己的事情傾心吐意的告訴神,我們還可以感謝和讚美祂;而最佳的學習範本便是《詩篇》。大衛藉著詩班長亞薩和詩班員告訴大家:「你們要稱謝耶和華,求告祂的名,在萬民中傳揚祂的作為。」(8節,詩105:1)也就是說,神的子民要「稱謝」、「求告」、和「傳揚」神。

「稱謝」就是為著神過去在自己身上所做的事而感謝祂。我們的生命並不是毫無目的的偶然,惟有經歷過過往的一切,才成就了今天的我。從最基本的來說,我們的生命氣息、起居飲食,全是神的恩典。而我們的教育、工作、家庭,也許好像有諸多的遺憾,不少的錯過;然而相對於我們的個性、能力、環境,卻其實往往是最好的。我們要學習成為感恩的人。

「求告」是為著各樣的需要而向祂祈求。我們也許在尋求祂的心意,盼望著最佳的結果;我們也許已無能為力、心灰意冷,彷彿走不下去;我們又也許身心靈都匱乏,需要有新鮮的力量。無論我們的求告是什麼,祂都耐心的聆聽,並且把對我們最好的賜下:或者就如我們所求、或者要我們等候時機、又或者讓我們從相反的角度再思考。不管回答是什麼,祂都親自陪伴、擦乾我們眼角的淚痕;然後與我們一同歡呼歡笑。

「傳揚」是向身邊的人顯示神的榮耀。從前就認識我們的,看到了我們在祂愛中的改變;從前不認識我們的,在我們的敬虔中感受到祂的榮美。不需要華麗措詞、更不需要美化修飾,只要平實的把基督裡的真我活出來,就是祂復活生命的明證。

回應:

「主啊!惟祢配得一切的頌揚。我本不懂如何稱謝、求告、傳揚;懇求祢的靈親自膏抹我的口、我的心、我全人,好叫人在我身上,認出祢的作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