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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021 教會的長老 – 吳牧師

初期地方教會負責牧養治理的領袖主要是「長老」(πρεσβύτερος)和「監督」(ἐπισκοπος);其他如「使徒」(ἀπόστολος)、「先知」(προφήτης)和「教師」(διδάσκαλος)等神的工人,更多是服事眾地方教會,並不局限於某個地方。

聖經中「長老」的原意是「年長的人」。古代社會領袖一般年紀較大,逐漸「長老」成為領袖的尊稱。而「監督」的原意是「監管的人」,是「長老」的同義詞(參《使徒行傳》20:28)。前者指的是個人身份、後者指的是事奉的責任。

《提摩太前書》3章1-7節和《提多書》1章5-9節,都提到教會設立長老的條件。聖經極為強調長老的個人品格,並且要有一定的能力。保羅指出長老要治理教會(提摩太前書5:17)。而彼得在寫信給散住在小亞細亞各地區的信徒時,表明自己長老的身份,也勉勵同為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彼得前書5:1-2)。因此,使徒保羅囑咐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謹慎,就因為他們是聖靈所立「全群的監督」(使徒行傳20:28)。

在《以弗所書》4章11節,保羅提到教會內負責五樣職事的人,包括使徒、先知、傳福音的人、牧師和教師。「牧師」(ποιμήν)和「教師」(διδάσκαλος)在這裡分別指承擔「牧養」和「教導」的人。

現代教會為專職事奉的傳道人設立「牧師」(與未被正式按立的「傳道」)的職份,主要涵蓋五個方面的事奉:敬拜讚美、牧養關懷、培育宣講、行政治理、宣道開拓。因此,現代信徒對牧師的觀念,其實也就是新約教會裡對長老的觀念。從功用上看,牧師等同於專職的長老。

基督之家在長老設立的具體實踐上有會章規定:必須為本家會友,信仰品行基本符合聖經。長老不分性別,但必須接受水禮七年以上,在本家事奉五年以上,年滿35歲,具牧養、教導、治理教會等方面的恩賜。並且基督之家的長老是終身職,至年滿七十歲,升為榮譽長老,在長老會議中有發言權,但不參加表決,也不再擔任長執會中實際工作。

長老既然蒙神呼召、被聖靈所立,就有從神而來的權柄。這權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屬靈的權柄,在教義和行為上指導信徒,持守教會真理上的純淨;另一方面是治理的權柄,就是監督教會運作,為整體拓展營造良好環境。為著基督的緣故,信徒應該尊敬和順服教會內有著屬靈權柄和治理權柄的人。為此,保羅勸告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弟兄姊妹,要敬重在主裡治理和勸戒他們的人(帖撒羅尼迦前書5:12-13),也就是教會的領袖——專職和帶職的長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