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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2019 棍棒的禍患(賽47:1-15)- 吳牧師

從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我們可以看到:在神所揀選的百姓背離神的時候,神往往使用不信的人以當頭棒喝,使他們悔改歸回;然而,如果這些「棍棒」因著自己的暴虐本性,使百姓受傷太甚,神會反過來追究這些棍棒的罪。巴比倫、瑪代波斯在人眼中是帝國,在神而言不過是召回祂百姓的工具。

正如神藉先知以賽亞明言:「我向我的百姓發怒,使我的産業被褻瀆,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毫不憐憫他們,把極重的軛加在老年人身上。」(6節)神必為此事而追究巴比倫人的罪。所以先知又以「巴比倫的處女」的窘困(1節)和「迦勒底的閨女」(5節)的受辱,形象地描繪了神審判的刑罰臨到巴比倫人身上的情境。

即使在新約時代也是一樣,信靠跟從基督耶穌的人若偏行己路,神或會興起逆境,使信徒驚覺回轉。所以,如果能正確面對,苦難對竭力追求親近神的信徒反倒有一定的益處。當然,「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11)

然而,若有人趁機欺侮這些信徒,神卻必定追究。歷史上的巴比倫在古列的瑪代波斯大軍迅雷不及掩耳的進攻中消失於無形(參但以理書5章)。而末後主再來的日子也會在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忽然臨到。

因此,「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6:7)信徒和非信徒在末後都要受到神公平的審判。真心信靠耶穌的人要在基督的聖潔白衣覆庇下得以稱義,不信的人卻要為曾逼迫信徒的行為買單。

回應:

「主啊!祢憑公義興起祢所使用、暫不認識祢的人,以召回屬祢的百姓;祢的作為何等奇妙,祢的名配得稱頌。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