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神藉先知以賽亞吩咐亞哈斯王對亞蘭和北國聯合進攻的事情求一個兆頭時,他回答說:「我不求,我不試探耶和華。」(11節)表面看來,他尊神為大。但事實卻恰恰相反,因他已定意要借助亞述的力量,對抗兩王的聯軍(參王下16:7-9)。
「求兆頭」是神所吩咐的事,為要安定猶大眾臣民、增添他們的信心。當然,神既然定意,那沒有人能夠阻撓。亞哈斯求與不求,都不會改變事實,但他卻失去了經歷、見證神信實的福份。
神所賜的兆頭,是「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14節)並且,「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15-16節)但因著亞哈斯不信靠神,不但亞蘭與以色列遭滅國,南國猶大也受到亞述人的攻擊(17節),面臨空前嚴峻的考驗(18-25節);但患難中仍有神的保守(21-22節)。
舊約時代的先知預言,往往有多重應驗。「以馬內利」是明顯的例子。這兆頭在那個時代的應驗,在於以賽亞與他的女先知妻子,婚後所生的孩子「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就是擄掠速臨搶奪快到的意思)」(8:1);他未到成年(以色列男孩13歲、女孩12歲被視為「誡命之子」,懂得遵行律法、棄惡擇善),亞述大軍已相繼滅掉亞蘭和北國以色列。不過,這兆頭最終的偉大應驗,卻在聖靈感孕、童女馬利亞所生的耶穌基督(太1:18-25)身上。因聖子的道成肉身,才實現真正的「以馬內利」——神與人同在。
回應:
「主啊!以馬內利實在奇妙,過於受造者的測度;甚願祢的聖靈感動世人,相信接受祢的宏恩,得著與祢同在的生命。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