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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2018 生態倫理的聖經基礎 – 吳牧師

上世紀末,美國工業界曾提出4Rs:就是Reduction(減量)、Reuse(再用)、Recovery(回收)、及Recycle(再生),期望在生産製造過程中減低廢棄物。然而,廢棄物的出現卻大半是由於消費需求造成的。因此,Reduce Consumption(減低消費)是對生態倫理更直接具體的回應。

聖經中雖然沒有「生態倫理」這詞語。但無論新舊約,都可以看到相關的處理原則。

在舊約方面,一般都會引述創世記中神對人「管治大地」的託付。事實上,創世記2:15也提到「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其中「看守」在希伯來原文中有「服待」的意思。此外,神與方舟出來的挪亞一家立約時,再三強調這是「與一切有血肉之物所立的約」(創9:15-17)。神不單顧念人,也顧念到祂所創造的一切。

神、以色列人和土地一起構成了舊約倫理學中不可或缺的三個基本要素。「神賜地土」的概念為以色列人帶來權利,同樣帶來責任。他們對土地的態度成了屬靈指標之一。歷代志下36:21指出,以色列人被擄使「地土荒涼便守安息」,這是針對他們在迦南地没有遵守安息年說的。

相對於舊約中的清晰明示,新約中神對人和生態關係的心意,隱含在耶穌和使徒的教訓中。耶穌曾概括地總結先知和律法的總綱:「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基督徒對於神有關治理全地的吩咐理應堅定不渝地遵守,成為忠心的管家。同時,我們也要「愛人如己」(太22:39),就要因愛人──愛同一代人,也愛下一代人,對生態倫理足夠重視,保護優質生存環境。

至於使徒書信中,亦提到信徒不可為滿足肉體的享受而隨便,要知所節制(参羅13:14)。人為滿足自己而無視創造的神和祂的自然律,正是環境遭到大肆破壞的根源。一切受造之物都在嘆息勞苦,等候著神的救贖(羅8:19-22)。

既然這樣,我們就當起而行道。不但在家裡、學校、單位,也在教會中實踐和提高生態倫理的意識,減少産生廢棄物。當然,要改變已養成的習慣殊不容易,會感到諸多的不便。但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當大家都勇於更新自我生命,思想簡樸潔淨的真諦時,就更能見證神的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