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以色列人來說,先知耶利米所宣告神的信息是苛刻的,甚至是無理的。他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罷。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題說,也沒有吩咐他們。』」(21-22節)
燔祭的肉人不可吃,要完全燒掉,因為這表徵人對神的奉獻;平安祭則可以分嚐的,那表徵人與神、人與人的和好。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確實是混淆了獻祭的條例。但如果因此而說神沒有在他們出埃及時,藉摩西頒布獻祭的事,以色列人是萬萬不能接受的。
但神豈是斤斤計較於他們條例執行上的差錯。神所在乎的是:「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23節)聽命勝於獻祭。神揀選以色列民,又領他們出埃及、過紅海、進迦南,是要使他們成為列國聽從神的榜樣。獻祭上的吃肉問題,不過是反映出他們以自己的規定代替神的規定;以人的話取代神的話。
以色列人未能讓列國跟隨,反而跟從了列國。因此,「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這殿。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30-31節)既與列國沒有分別,他們也就與列國同樣下塲,在軍事爭鬥中暫時存活或永遠消亡。
這決不是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屬神的子民所該走的路;卻要忠心的以口傳揚、又以生活見證,那帶領他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回應:
「主啊!是的,聽命勝於獻祭。但我卻是愚頑的,需要祢的導引和幫助,好知道祢的吩咐,專心行走在祢的真道上,成為祢的見證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