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所傳的是神要「拔出拆毁、毁壞傾覆、建立栽植」(1:10)的信息。當他在聖靈的感動下,看到了骨肉同胞悲哀的下塲時,他流淚,他哭泣(1節)。叫人悲器的結局已經定了;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色列同胞卻依然故我,活在行姦淫、行詭詐、說謊話的生活中(2-3節)。
如果時間旅行真的可能,我們回到公元前六世紀的巴勒斯坦,或許也會淚眼如泉。我們難以理解,慈愛的神怎會放任自己的子民被外邦蹂躪至此。殘酷的死亡「公平地」臨到城裡城外、貴族百姓、年長年幼的以色列人。只因刑罰臨到以色人以前,他們沒有馬上改弦易轍,放棄了最後的機會。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23-24節)惟有把智慧、能力、財富都謙卑地交付神的手中,人才能專心倚靠主話語的應許,在祂的恩典中活着。只是若非神自己幫助,人要這樣卻又談何容易。
不過,最不能讓猶大人接受的,恐怕仍是耶利米把他們與埃及、以東、亞捫、摩押這些國家民族相提並論。埃及人曾奴役、甚至滅絕他們;以東是自出娘胎就與他們相爭;至於「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23:3)他們都是沒受過以色列人與神立約割禮的民。而以色列卻「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羅2:28)而被歸算到「沒行割禮」的行列,也就成了與神諸約無份的外邦人:「因為列國人都沒有受割禮,以色列人心中,也沒有受割禮。」(26節)以色列人很多,但真正得救的不過是餘數。號稱基督徒的也不少,但有多少能行事為人與所蒙的恩相稱,有着自帶行為的信心?
回應:
「主啊!願我的骨肉之親能把握着最後的機會,完全悔改歸向於祢,讓生命的一切更新改變,都在生活中充分反映出祢的恩典。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