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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9 求告(耶42:1-22)- 吳牧師

當約哈難和百姓離開耶路撒冷以北的米斯巴,到達靠近伯利恆的金罕寓時(41:17),他們想起了先知耶利米——耶路撒冷的淪亡已印證了誰是真先知,就懇求他為入埃及的事禱告(2-3節)。

表面看來,他們何等情真意切、彷彿真要求問神的旨意:「我們若不照耶和華你的神差遣你來說的一切話行,願耶和華在我們中間作真實誠信的見證。我們現在請你到耶和華我們的神面前,祂說的無論是好是歹,我們都必聽從;我們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就可以得福。」(5-6節)但當我們關注到上下文、讀到前章末段和下一章時,就知道不是那麼回事!

約哈難們其實早已決定了要往埃及去。求問神,是盼望能得到神的認可和賜福(這與我們何其相似!)不錯,他們承認神的存在、承認神的全知全能,但真正掌權的、真正決定事情的,仍然是自己!

神的信息並非晦暗不明。祂清楚的說:「你們若仍住在這地,我就建立你們必不拆毀,栽植你們並不拔出;因我為降與你們的災禍後悔了。」(10節)神「後悔」不是祂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而是當祂的子民聽從吩咐,祂就轉憤怒為悲哀、變懲罰為憐憫、化災禍為祝福。因祂既公義聖潔,卻又恩惠慈愛。這是昔在今在永在神的性情。

我們要求告祂的心意,也要牢記祂的提醒:「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15: 10)如果求告卻不遵守,那就是明知故犯的了。

回應:

「主啊!我願祢凡事心意顯明,更願祢賜我順服遵行的勇氣;雖是窄路,亦有祢同伴同行。感謝讚美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