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耶利米勸告他們留在巴勒斯坦地,亞撒利雅和約哈難並不認為他說的是神的聖言,而是受到巴錄的挑唆要害他們(2-3節)。
其實,亞撒利雅和約哈難審時度勢,已定意和眾軍長把百姓帶進埃及去;心中期待的是耶利米為他們進入埃及求祝福,卻從未想過進埃及這件事本身被神完全否定。這好比一個在工作不如意的人定意要轉換環境,神卻偏偏讓他留下;又或者相反,在事業上如魚得水的人,神卻感動他放下現在的工作,在別的領域見證主名。去或留沒有簡化的方程式計算,人卻要在其中謙卑地探求神的心意,順服祂的旨意而行。惟有「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3)
約哈難他們沒有被尼布甲尼撒的軍隊擄到巴比倫,卻被自己的狂傲所捆鎖,「被擄」到了埃及。他們已忘記曾經信誓旦旦的說:「我們若不照耶和華你的神差遣你來說的一切話行,願耶和華在我們中間作真實誠信的見證。我們現在請你到耶和華我們的神面前,祂說的無論是好是歹,我們都必聽從;我們聽從耶和華我們神的話,就可以得福。」(42:5-6)現在他們卻反駁耶利米的話:「你說謊言!耶和華我們的神並沒有差遣你來說,你們不可進入埃及在那裏寄居;這是尼利亞的兒子巴錄挑唆你害我們,要將我們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使我們有被殺的,有被擄到巴比倫去的。」(2-3節)
要真正跟隨神,豈可不低下「高貴」的頭,聆聽遵從主的話?就如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5)
回應:
「主啊!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懇求祢照亮我前行一步,使我不至失腳;又賜我信心和勇氣,跟從祢的腳蹤。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