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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20 活人的神(路20:20-40)- 吳牧師

當耶穌回應文士和祭司長派來「奸細」没事找事的挑衅時,祂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25節)祂不僅回答了納稅的問題。實際上,祂在宣告祂的國不在這地上。人們所看重的地上之物,永不是祂關注的焦點。該撒的物不過存留在短暫的人間,而神的物卻要長存到永遠。

撒都該人雖與文士和祭司長不同,卻也把眼光僅僅注視在短暫的今世,不相信復活。那為保護婦女生存權而設定兄終弟及的律法安排,也就在他們想象中的永世漏洞百出。而惟有真正明白人的復活是要與基督生命聯合,才得以了解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並且在永世中不必嫁娶,就有生命的完滿。

如果人的復活真如撒都該人的拙劣理解,那不過是多次重覆今世的經歷;即使活得更好,卻仍然在罪中掙扎、在戰爭中驚慄、在疫情中無奈,在勞苦愁煩中感嘆轉眼成空、世事便如飛而去。而惟有因信而從聖靈重生,與基督得勝的生命相連結,才能在喜樂中稱神為阿爸、父;在基督裡承受神所賜的産業。即使仍在世上活著,卻已如同在天上,並懷著盼望等候永遠的家鄉。屬該撒的人終究歸入滅亡的命運;而屬神的卻要永遠歸屬於神。

回應:

「主啊!我全然倚靠祢,因祢是那信實的神,也是惟一真神。復活的生命從祢而來,直到永永遠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