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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2018 應驗(王下9:11-37)- 吳牧師

神曾藉先知以利亞宣告對北國以色列亞哈王的審判(王上21:21-24)。但因亞哈在神面前謙卑悔過,神應許緩刑到他死後才執行(王上21:29)。然而,他的兒子亞哈謝和約蘭,並沒有汲取父親教訓,祈求神的赦免。特別是約蘭,雖不至於行父母所行的,卻始終沒有從拜假神的罪中回轉過來(3:2)。

北國將軍耶戶在基列的拉末被以利沙差派的先知門徒膏立,旋即被同袍擁戴為新以色列王(11-13節)。他封鎖自立為王的消息,又策馬趕車直奔約蘭王養傷的耶斯列(15-16節)。約蘭知道他反叛後逃走,被耶戶一箭穿心(24節);屍首被棄置在拿伯的田間,應驗了神要審判亞哈家的話(26節)。

正在探望舅舅的南國猶大亞哈謝王正遇上這次政變,結果也被耶戶擊殺,身死米吉多。亞哈謝也許在這次政變中是無辜者,但常與不義之人同行,自己所行的又不義(8:27),那終不免與不義之人一同受審判。

至於太后耶洗別,也許已聽到消息自知難以活命,便好好裝扮自己,以保全王后的威儀。但人若以為整理好儀容功名,便能面對死亡,那是大錯;真正要預備的,是我們的內在,好去迎見審判的主。

耶洗別譏諷耶戶是「心利」第二,嘲笑他雖然作王,卻必不長久;卻仍沒有認識到是耶和華神藉耶戶的手施行審判。耶戶吩咐太監把耶洗別抛出窗外。到耶戶下令埋葬她的時候,已被野狗吃剩頭、腳、和手掌。她的下塲同樣應驗了神審判的話(35-37節)。

亞哈家族的下塲,正如使徒彼得所說的:「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神按著祂的時間審判罪、施行刑罰,或在今生、或在末時;罪人終必受罰,神的話定然應驗。

回應:

「主啊!祢的慈愛高過諸天,不以我的過犯待我;卻在我真誠回轉的時候,就因基督的十架寶血赦免我的罪。感謝祢。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