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尼希米和以斯拉的帶領下,百姓們開始徹底地認罪悔改。首先,所有以色列人(1-2節)都參與其中。其次,他們用行動表明深刻地悔罪:「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2-3節)。最後,他們的認罪包括了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
第6節開始到15節,先提到神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立約,以及神救拔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恩典。然後,則是徹底的陳述列祖的過犯:行事狂傲,硬著頸項,不聽從,不肯順從,也不記念,居心背逆,自立首領,拜金牛犢,背叛神,不行律法,殺害先知,不聽從誡命,干犯典章(16-29節)。最後,他們也全體承認自己的罪:「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祢卻是公義的;因祢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不遵守…,不聽從…。他們在本國裡沾祢大恩的時候,…不事奉祢,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33-35節)。
從這一段揪心的認罪陳述中,我們看到他們不是沒有宗教情操、或缺乏神的話語。以色列人的問題,像其他人一樣,是不把神當做神,也沒有從心裡喜悅並遵循神的律法。他們之所以從恩典中墮落,是因為不認識恩典的寶貴,也就不珍惜施恩的神、反而悖逆祂。今天,我們與神的關係,也是「確實的約」的關係。然而,我們是否有珍惜神的恩典,渴慕活在律法中的真自由呢?求神幫助我們,能隨時謙卑並徹底地認罪,不斷在聖靈的提醒和催逼下,棄絕惡行,起而行道,事奉永生神。
回應:
「主啊!我們是在罪惡中生的,儘管我們已經認識並跟隨祢,但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往往纏累我,以至於像以色列人一樣,在領受你一切的豐富時,卻未盡心盡力地愛祢、服事祢!求你讓我常常悔改,存謙卑的心,追求聖潔,殷勤服事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