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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2020 源頭 – 吳牧師

  由於腰背疼痛的關係,不得不造訪醫生朋友。因為不是骨頭問題,本以為他會就我的症狀解決——哪裡痛就放鬆哪裡緊繃的肌肉群。不料,他讓我擺了幾個「造型」,問了我疼痛時舒緩自己的姿態,就斷定我的疼痛固然是腰背肌肉過度緊張,但根源卻在於小腹和大腿內側的肌肉群鍛鍊不足。他對此進行針對性治療,效果明顯。

  我們的一般習慣,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可是人的身體卻是肢體精密連接的系統。一個部分出了毛病,不一定是這部分的肢體有問題,也有可能是其他部分的原因。我們知道,其實不光身體是這樣,生活也是這樣。家庭夫妻冷戰,父母子女吵架,兄弟姊妹撕裂,能說出來的具體事件往往都不過是導火線;深層原因早在日復一日的生活中埋下、發酵,等待著爆發的機會。再追本溯源下去,大都由於對自我認知出了問題。而人對自我的正確認知,卻離不開對造物主的認識。

  當我們翻開聖經,讀到亞當的七世孫拉麥對他妻子的豪言壯語,心頭都不禁一緊:「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世記4:23-24)簡單來說就是:「人若犯我,我必殺人;不只全家,禍及親朋。」

  拉麥這種以殘虐為自豪的性格,高舉以暴易暴的行為,到底是源自該隱的遺傳基因?還是弱肉強食下的鬥爭環境?可能都有。但無疑他認為自己的價值遠勝於其他人。如果再追尋下去,就不能不歸結到夏娃當日在亞當的黙許下伸手摘了不該吃的果子——以自己的判斷和准則,取代神的判斷和准則;把上帝從審判官的位子推開,來讓自己坐上,自由地審判和刑罰別人。

  拉麥的例子也許極端,但與別人爭論的時候,我們又何嘗不是認為自己完全正確,才與別人吵起來?近日我就看見這樣的事情:有位老母親因為身體關係,需要服用某種藥物,而藥雖有副作用,但也確實有效;大概是醫生認為她不可以長期依賴這藥物,就給她換了不同處方;女兒向英語不太好的母親解釋醫生的話,但母親卻認為女兒没有把自己的情況完全告訴醫生。氣頭上吵架的話說得難聽,女兒有點心灰意冷,母親也極度失望。其實不是女兒不孝順,也不是母親太挑剔;只是彼此在過往的相處中早已缺乏包容和信任。如果她們能夠放下自己的堅持,一同來到基督面前為對方禱告。女兒感受母親換藥後的不舒服,母親也體諒女兒已經盡力,或許能共同商量出可行的處理辦法。

  南宋朱熹曾借景喻理:「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真正的活水源頭惟有耶穌基督,祂洗淨我們受傷的心靈,回復起初原有的清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