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離2021年還有兩個多月,但大部分機構和教會,都已經開始對新的一年作出規劃;我們也不例外。在長執會議上,有同工提出,為什麼每年都要有標竿呢?每年結束的時候,我們也好像沒有評估是不是已經達到標竿,那提出來又有什麼意義呢?有沒有不是一樣嗎?
同工們有這樣的想法完全合理。因為大家在公司企業上班,常有年度目標、季度目標等。而好的目標一定具有兩個特點:一是能幫助員工清楚看見所要的是什麼,二是讓員工為所能達到的目標感到興奮。所以,公司企業一般從四個方面衡量目標是否「有用」:方向是否積極正面、是否立刻能進行、會否脫離實際情況、描述是否明楚明瞭。而到了年度或季度結束時,從産品研發、市塲拓展、銷售業績等各方面,都可以用量化的方式評估效果。
然而,教會的運作到底有所不同。雖然在一些方面有相似之處,例如增加聚會人數、擴大規模等。然而,在另些方面卻又截然不同,例如弟兄姊妹屬靈生命的成長、對主的委身等,都不適合設定界線來衡量。畢竟,寡婦兩個小錢的擺上比財主的有餘的奉獻要寶貴得多。因此,教會的年度標竿多是方向性的,自上而下地宣傳,激勵弟兄姊妹朝著同一方向邁進;但在實踐時卻需要不同事工和團契的負責同工,自下而上地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以此標竿作出具體規劃、實踐和評估。並且在這個過程中,所有同工們藉著同心合意的禱告,更清楚明白和配合神的心意,作出適切的調整和改動。如果事工部門或團契小組忽略教會標竿,只按自己的日程規劃,那確實是有等於無。不過,從歲首到年終,如能從觀察、參與和溝通中,瞭解到大部分事工部門和團契有著標竿方面的實踐,那就是在神的恩典中得到落實了。
教會今年標竿是「做更大的事」,那具體到崇拜、團契、培育、宣道、總務上,要如何實現呢?在以志願者為主的組織中,我們需要各部同工配合,對標竿作出實事求是的規劃,並且在推行中適時作出調整。以主日講台這部分為例,原定從一月份開始,每兩個月對總標竿有著不同的小分題:生命更大突破、教會更大成長、家庭更大祝福、職塲更大見證、更大福音事工、感恩記念主臨。這包括了個人生命的進步,教會分堂的實踐,家庭及職塲上活出基督,更多認識和投入福音宣道事工等。然而,意料不到的疫情打破了原有規劃。例如,講員們會就會眾的需要傳講信徒怎樣正確面對疫情的信息;週六第三堂調整為只有團契小組(最近加上預錄的十分鐘勉勵信息);北堂的事工也從二月份開始的主日「崇拜+小組」的模式,修正為兩福音小組的線上聚會。
從積極的角度來看,神為我們「做更大的事」的標竿作出超過我們預想的詮釋,使我們必須嘗試推動從未想過的網上聚會。線上敬拜、線上團契、線上禱告,都是對環境改變的回應。疫情過後,我們將恢復實體聚會,這是必須的,也是合乎神心意的;但現在也許並不完美的線上聚會正在擴濶我們的眼界,幫助我們思考如何在屬靈生命的培育、小組團契和禱告、宣道方式和實踐等多方面事工以不同的形式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