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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3 活出得勝生命之「福音的宣告」 – 吳牧師

要活出得勝的生命,我們要準確地理解和運用神在基督耶穌裡已賜與我們的權力、地位及財富。耶穌在十字架上精確地表現了祂的得勝,成了我們效法的模樣。祂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話是饒恕的代禱,為那些鞭打祂、折磨祂、羞辱祂的人求告天父的赦免。祂在十字架上的第二句話卻是福音的宣告,讓不配的罪人藉著信而得以稱義。

當時,與祂一起被釘十字架的還有兩個強盜。一個隨著眾人起哄,嘲弄耶穌,對自己的罪毫無悔意。另一位卻承認自己的過犯,願意接受與之匹配的刑罰;並且相信耶穌將要得到天國權柄重臨,懇求祂接納自己。在這樣的背景下,耶穌說出了祂在十字架上的第二句話:「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

神學家們和聖經學者對「樂園」有很多詳細的理論和解釋。但我們最需要的是把握住基本觀念,就是「神的同在」。換句話說,過去這位強盜曾經遠離神、住意妄為,公義的神絕不可能與有罪的人一起。但人若認自己的罪,接受基督耶穌為主為王,信實公義的神就按著自己的應許,在基督裡頒下特赦令。人仍然要承擔犯罪的後果和刑罰,正如這位悔改的強盜仍要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在神面前已蒙赦免,可以在基督裡與其他基督徒一樣,與神團聚,得到身(主再來時的榮耀身體)、心(恢復內在的屬神性情)、靈(重新與神契合相通)的真正滿足。

耶穌在十字架上對這位悔改的強盜作出了福音的宣告,我們也曾接受奉主名傳道的人同樣的宣告。不但這樣,我們這些先嘗到福音好處的也得到了主的授權,只要仍然活在世上,就可以在家裡、在教會、在社區、在普天下,倚靠聖靈的大能大力,成為基督耶穌的見證人,對悔罪歸主的人宣告他們從此是出死入生的福音。我們是不是已經充分地運用了這樣的權力,或者只是備而不用、等於沒有?

當然,不是每位聽到福音宣告的朋友都甘願俯伏在這樣的權柄之下。我們也無法憑自己的口才、智慧、能力,讓所有人都心悅誠服地接受福音的真理。但只要忠心地傳講耶穌的宣告,我們就得見福音隨著聖靈的意思作用在人的身上,我們也為此而得平安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