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的目的原是為了專心尋求神的心意,不為其他事情分心。但先知以賽亞所描述以色列人禁食的情形,卻顯得極其扭曲:「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作苦工。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以兇惡的拳頭打人。」(3節下- 4節上)
因此,神質問他們說:「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麼?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麼?」(6-7節)不行公義、不好憐憫,又怎好意思說自己存謙卑的心,在與神同行呢?
假冒為善,不是法利賽人的專利。耶路撒冷教會三大支柱之一,耶穌的弟弟雅各以嚴厲的語氣責備某些新約信徒:「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罷;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15-16節)關懷社會需要,盡力伸出援手,原是配合禱告的行動。我們曾為天災而募捐、為遭遇不幸的人而籌措;只是我們仍要學習,怎樣才能切實關心到身心靈的全人需要。
使徒保羅勸勉以弗所教會的弟兄姊妹:「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雅各甚至警告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17節)神原是憐憫的神,祂就是愛。我們若與基督聯合,祂的憐憫和愛就湧流到我們的內心,能傳遞給身邊的人,主動關心別人的需要。當我們每個人都這樣時,教會也就成為真正廣開大門的基督之家了。
回應:
「主啊!求祢憐恤我,好讓我成為能僯恤別人的人,把祢的愛以行動配合禱告,帶給有需要的人,無分遠近。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