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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8 十一奉獻(代下31:1-21)- 吳牧師

以色列人看重十分取一的奉獻,認為這是遵行神律法的基本表現(4-5節)。很明顯,希西家時代以前的一段長時間內,以色列人並沒有很好的遵守這樣的律例典章。因此,當他們切實遵守王的諭令以後,送來的東西就「積成堆壘」(6節)。而各按班次在聖殿服事的祭司和利未人,也按照律法的規定分得這些分別為聖的貢物,作為生活的需用(19節)。

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無論是燔祭、平安祭,還是贖罪祭、贖愆祭等,都是在十分取一以外。因此,如果他們切實遵行律法的規定,他們的奉獻其實遠在百分之十以上;而十分取一的奉獻除了供應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需用外,還包括了聖殿和聖物的維修護理等。

今天的信徒們活在新約時代,沒有按條例來遵行舊約條例的必要。但各人都應尋求神的引導,甘心樂意的按自己的能力把部分金錢分別出來歸給神。然而,十分取一仍是很好的範例。如果地方教會的每個家庭都能堅持十分取一的原則,那教會基本不用擔憂財務匱缺;經常費用如全職教牧的敬俸、教堂的水電、維修、房屋保險、政府稅項、飯食等足夠有餘。至於其他如拓展福音、宣道支持、慈惠救濟等性質的支出,理想情況是會友在十一奉獻以外的擺上。

表面看來,奉獻會讓家庭的可用金錢減少了。特別是身為上班族的會友,每月的收入固定就是那些,支出卻一點也不少;十分取一似乎很有困難。然而,當我們切實操練十分取一的奉獻時,最起碼會從各方面觀察到自己新生命的改變——會更關心教會和神國的事工,更注意到全職教牧的事奉、更認真的瞭解神對教會的託付、更仔細的察驗神的計劃和榮耀;就把榮耀給天上的神!

回應:

「主啊!感謝賜下奉獻這得福之路,又給出十分取一的範例;願祢的靈幫助我克服內心的不習慣,體驗祢安排的美善。阿們!」